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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公示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09 03:59:20 | 高职招生网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公示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公示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高职高专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广西高职高专普通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5日18:30至16日9:00。

拓展资料:

广西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是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科专业再次征集志愿,以补充生源的一种方式。每年7月底至8月初,广西招生考试院会发布征集志愿公告,公布缺额的院校和专业以及招生要求等信息,给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的机会。 高职招生网

在这段时间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征集志愿的录取。公告内容包括缺额的院校和专业、招生要求、填报时间、填报方式等。

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入征集志愿填报系统,填写志愿表并提交。填报截止后,无法再进行修改或补充。

在填报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认真阅读征集志愿公告,了解缺额的院校和专业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认真填写征集志愿表,并提交给广西招生考试院。

广西高职高专征集志愿的录取方式与普通录取方式相同。如果补录成功,考生就有机会被录取。

总之,广西高职高专征集志愿给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再次填报志愿的机会,让他们有可能被心仪的专科专业录取。

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需要认真阅读公告,了解缺额的院校和专业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并把握好填报时间。同时,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应及时咨询相关招生机构或广西招生考试院。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报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时,考生需要重新评估自己的学业情况和竞争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

总之,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是未被录取的考生的一次重要机会,需要认真把握。如果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应及时咨询相关招生机构或广西招生考试院。

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公示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职高专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

高职高专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是:2023年8月17日18:30至18日9:00。

高职高专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注意时间:关注高校招生信息发布的时间表,了解第二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段以及截止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和提交。

2、理性选择:仔细分析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结合已有的分数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应该全面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而不是盲目跟风或听从他人建议。

3、研究学校和专业:认真研究目标学校和专业的招生政策、培养方案、就业情况等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招生网站、媒体报道等渠道获取信息,并与学校相关部门或现任学生进行交流,以便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4、多备选方案:由于竞争较为激烈,考生应该提前准备多个备选方案,不要过于依赖某一个学校或专业。这样即使第一志愿无法满足,也可以在后续志愿中选择其他更适合的学校和专业。

5、仔细填报:在填报志愿时,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注意填写志愿的顺序,按照个人意愿和考虑招生政策进行排序。

6、及时提交:在确认填报无误后,按照规定方式及时提交志愿申请。过期未提交的志愿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7、注意通知:关注高校招生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查看录取通知、报道时间等相关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以及后续需要做的事项。

高职高专第二次征集志愿的作用

1、填补空缺名额:在第一次录取后,可能还存在部分院校或专业的空缺名额。第二次征集志愿允许考生选择这些空缺名额,填补院校或专业的招生缺口。

2、调整志愿选择:第二次征集志愿也为考生提供了重新评估和调整志愿选择的机会。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试成绩等因素,重新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专业和院校。

3、提升录取机会:对于未能通过第一次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有机会重新选择志愿,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尤其是当某些院校或专业的竞争较小或者名额较多时,考生有更大的可能性获得录取机会。

高职高专专业申报公示 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拟招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院校(以下统称“院校”)。
二、申报依据
2019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见附件1)为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拟新增专业
1、各院校应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中所列专业设置基本条件与《湖南省高职院校新增专业设置条件细化要求》(附件2),严格执行新增专业设置程序,提高新增专业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拟增设国控类专业的院校,须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并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增设医学类专业须同时符合《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教高〔2014〕7号)相关规定。各院校不得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
3、为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建议各院校每年新增设专业不超过3个;建议学校不再增设全省专业布点在20个以上(含20个)的专业(附件4)。
4、各院校应填报《2019年湖南省高职院校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5)。
(二)拟撤销专业
1、各院校应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合理调整已开设专业,及时撤销连续三年未招生或连续两年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未达60%的专业。对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或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建议予以撤销。
2、各院校应填报《2019年湖南省高职院校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6)。
(三)专业方向
1、根据《办法》第十五条,除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以外,各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培养方向,无须备案或审批,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招生录取和人才培养一致的专业方向可在学历证书中注明。
2、凡“学历证书”中需要注明的专业方向,建议各院校在“平台”及招生计划来源系统中填报。
3、根据《教高〔2014〕7号》文件,各高校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在医学类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专业设置统筹和规划。各院校应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办学优势,制定学校分年度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专业建设规划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流特色专业群、卓越院校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相配套。
(二)依照相关规定和学校分年度专业建设规划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各院校应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鼓励院校大力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相关的专业。
五、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各高职院校应于2018年10月19日前在 “平台”中完成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未在 “平台”中申报并经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将不得安排在2019年招生。
(二)纸质材料
各院校应于2018年10月23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以下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职成处909室,并将电子版发至zcc906@163.com。材料清单:
1、报送公文;
2、《2019年湖南省高职院校拟新增专业汇总表》;
3、《2019年湖南省高职院校拟撤销专业汇总表》;
4、经相关行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新设国控类专业须报送,一式五份)及相关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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